總則
1.1. 本退款及取消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規定 Maximum VPN 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退款及終止使用程序,本服務由下列公司提供: Sirius LTD (註冊編號 515230530,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註冊地址: גרוב יוסף 90, דירה 6, באר שבע, ישראל.
1.2. 本政策構成下列文件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使用者協議。使用者支付方案費用,即確認已閱讀並同意本政策。
1.3. 本政策適用於在 maximum-vpn.com 網站、mxm-secure.ru 個人帳戶或官方 Telegram 機器人支付之本服務付費方案。
1.4. 付費方案之適用範圍。 付費方案僅針對應用程式及網站上所標示之地區提供。於其他地區,本服務免費提供:不收取任何款項,亦不適用退款規定。地區依帳戶設定及連線資料認定;付款後變更地區不構成退款事由。
1.5. 免費試用期無須付費,且不計入退款計算。
不自動續訂 付款及有效期限
2.1. 所有方案均以 一次性付款 方式支付所選期間之費用(例如1、3、6或12個月)。自動續訂及自使用者銀行卡重複扣款 均不予進行.
2.2. 已付期間屆滿後,付費功能之存取權即告終止。使用者如欲繼續使用本服務,應自行支付新期間之費用。每次此類付款均視為一項獨立交易,並適用本政策。
2.3. 方案之價格、幣別及有效期限均於付款前載明。使用者之銀行或支付系統如收取手續費,本公司不予補償。
2.4. 本服務於付款確認後立即提供。使用者支付方案費用,即表示明確要求立即開始提供服務,而不待撤回契約之期限屆滿,並確認已了解第 3節所述之後果。
終止契約及重新計算
3.1. 隨時終止。 使用者有權於已付期間內 隨時 終止契約,無須說明理由。本公司提供一日免費試用,以便使用者於付款前試用本服務。
3.2. 依流量重新計算。 本公司退還已付金額 ,但應扣除已使用流量之費用;該費用依方案流量上限按比例計算(第 4.2條)。已使用流量依本公司於收到請求當日之計量資料確定。
3.3. 終止日期以使用者依第 6節所列方式之一發送請求之日為準;流量計算至該日為止。付費功能之存取權於退款確認後終止。
退款之特殊情形
4.1. 除依第 3節終止契約外,下列情形亦予退款:
- 因本公司過失致服務無法運作。 因本公司方面之原因(其基礎設施故障)致本服務無法運作,使用者已聯絡客服、提供所要求之資訊並遵循建議,而問題自收到該等資訊時起72小時內仍未解決。退還未使用流量之費用(第 4.2條)。
- 服務終止。 本公司於已付期間屆滿前停止提供本服務或已付方案。退還未使用流量之費用(第 4.2條)。
- 錯誤扣款或重複扣款。 款項遭重複扣除,或扣款金額與付款前載明之金額不符。溢付金額將全額退還。
4.2. 按比例退款依下列公式計算: 已付金額 ÷ 方案所含流量 × 未使用流量 依本公司於收到請求當日之計量資料計算。對於不限流量之方案,按日計算:已付金額 ÷ 已付期間之天數 × 自收到請求之次日起算之完整未使用天數。退款後,未使用之流量及天數不予保留。
4.3. 本公司無法控制之情事。 速度降低、個別伺服器、網站或服務無法使用,以及使用者所在國家之電信業者或政府機關封鎖VPN協定及伺服器,均非本公司所能控制;如本服務整體仍可運作,不構成退款理由。於此等情形,本公司將自使用者聯絡時起72小時內提供可用之配置:其他伺服器、協定或應用程式。如無法提供可用之配置,則退還未使用流量之費用(第 4.2條)。使用者無論如何均保留依第 3節終止契約之權利。
取消及停止使用
5.1. 由於方案係一次性付款且不自動續訂,使用者無須採取任何行動以「取消訂閱」:已付期間屆滿後不會再有新的扣款。
5.2. 使用者得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已付期間於屆滿前仍可使用。如欲退還未使用流量之費用,應依第 6節提出請求,退款依第 3節計算。
5.3. 使用者得依 隱私權政策所述程序,請求刪除帳戶及相關資料。未提出退款請求而刪除帳戶者,不予退款:如需退款,應於刪除帳戶前提出請求。
如何申請退款
6.1. 退款或終止契約之請求得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
- 以電子郵件寄至 support@maximum-vpn.com (建議方式,點選下方按鈕即可開啟預先填寫之郵件範本);
- 透過網站線上聊天(頁首「聊天」按鈕)或Telegram:客服 @MAXIMUMVPN_PRO;
- 透過個人帳戶 mxm-secure.ru.
6.2. 本公司通常於 2個工作日 內確認收到請求,並於 10個工作日 內告知決定,自收到所有必要資料時起算。請求日期以使用者發送請求之日為準。
6.3. 為核實付款,本公司得要求提供付款證明(收據、對帳單),以及證明請求係由帳戶持有人提出之資料。
退款期限及方式
7.1. 退款以 原付款方式辦理:退回至同一銀行卡、帳戶或電子錢包。以SBP(快速支付系統)付款者,依使用者銀行之規定退回至付款帳戶。不以現金退款。如原付款方式無法原路退款,雙方應協議其他方式:延長存取期限,或匯款至經帳戶持有人確認之帳戶;此類匯款之手續費自退款金額中扣除。
7.2. 本公司應於作出退款決定之日起 14個日曆日 內辦理退款。款項入帳至使用者帳戶之時間取決於其銀行或支付系統,通常為3至10個工作日。
7.3. 退款以原付款之幣別辦理。使用者之銀行或支付系統之手續費不予補償。
7.4. 退款確認後,已付方案之存取權即告終止。
不予退款之情形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退款:
- 帳戶因違規而遭封鎖 使用者協議 (惡意活動、垃圾訊息、轉售存取權及其他禁止行為);
- 濫用保證:重複付款後隨即請求退款,或建立多個帳戶以規避重新計算;
- 請求係於已付期間屆滿後提出,已無未使用流量,且不具第 4節所定之理由;
- 使用者未聯絡本公司即向銀行提出付款爭議(退單);於此情形,該問題依銀行程序處理,帳戶於程序完成前得予暫停;
- 付款係透過第三方平台完成,而該平台自行辦理退款(第 9節)。
8.2. 拒絕退款不限制使用者依消費者保護法強制性規定所享有之權利(第 10節)。
透過第三方平台之購買
9.1. 如透過App Store、Google Play或其他第三方平台付款,該付款由平台營運者處理,退款依其規則辦理。本公司在技術上無法自行退還此類付款,但可應要求協助使用者向平台營運者提出申請。
9.2. 支付服務提供者代表本公司於網站及個人帳戶中收取之款項,由本公司依本政策退還。
依當地法律之消費者權利
10.1. 本政策不限制使用者依其經常居住國消費者保護法強制性規定所享有之權利。如該等規定賦予使用者更廣泛之權利,則適用該等規定。
10.2. 俄羅斯。 與居住於俄羅斯聯邦之消費者之關係,適用俄羅斯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隨時終止契約之權利(第 32條)係透過第 3節實現;屆時扣除之已使用流量費用,即為本公司提供服務實際發生之費用。消費者亦得向俄羅斯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益監督局(Rospotrebnadzor)或其居住地法院提出申訴。
10.3. 以色列。 賣方為Sirius LTD(以色列)。消費者居住國之強制性規定,不論本政策如何規定,均予適用。
10.4. 與退款有關之爭議,依使用者協議所定程序解決。消費者亦得向其居住地之消費者保護機關提出申訴。
本政策之變更
11.1. 本公司有權修改本政策。更新後之版本將於本頁面公布,並註明更新日期。
11.2. 付款適用付款當日有效之本政策版本。任何修改均不得使已付費期間之退款條件更為不利。
聯絡方式
12.1. 賣方: Sirius LTD(註冊 編號515230530)· גרוב יוסף 90, דירה 6, באר שבע, ישראל.
12.2. 客戶支援: support@maximum-vpn.com · 網站及個人帳戶內之線上客服。將於2個工作日內回覆。